哈滚
布朗语、傣语音译。意为“血亲集团”,即家族或家族公社。由一男性祖先繁衍的数代子孙及其妻子所组成。解放前不同程度地保存在布朗、傣族社会。家族有家族长,由长辈担任。一些家族有家族田,在家族中分配使用,为同一家族所占有。
布朗语、傣语音译。意为“血亲集团”,即家族或家族公社。由一男性祖先繁衍的数代子孙及其妻子所组成。解放前不同程度地保存在布朗、傣族社会。家族有家族长,由长辈担任。一些家族有家族田,在家族中分配使用,为同一家族所占有。
明代傣族土司名。永乐五年(1407),与散金长官司同时置。隶云南都司。其地旧属麓川、平缅。时土蛮註甸八等来朝,请别设长官司,从之。命註甸八等为长官,各给印章。
指黄口小儿。历代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参见“老”(686页)。
书名。元法令类编。赵世延撰。卷数及成书年代均不详。作者早年曾受世祖召见,命入枢密院御史台肄习官政,后历官台省五十余年,对整肃官箴,监察失职有长期经验。本书是其类集元仁宗以前有关监察制度的格例条画,汇次
藏语“司曹”的意译。一作“司伦”,意“政务大臣”。位在※噶伦上,秉承达赖意旨领导※噶厦工作。始设于※十三世达赖时。首任为夏扎·边觉夺吉,二任雪康,三任系十三世达赖胞侄朗敦·贡噶旺秋,皆世俗贵族。195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伦卫。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四年(1406)所设麦兰河卫、永乐五年正月所设木兰河卫均称作穆伦河卫。
郡名。又称“朱崖”。汉元鼎六年(前111)平南越后置,为海南岛设郡县之始,因其地岸边产真珠故名。领玳瑁、紫贝、苟中三县,辖境相当于海南岛东北部地,治所在后来琼山东南之瞫都。初元三年(前46)废。三国吴
傣语作“祖腊萨”,意为“小历”。傣族的传统历法。使用历史悠久,约自西汉元始(公元1—5年)之后不久,就逐渐接受汉族以干支和十二生肖纪时的影响,如傣语中的干支大多数是上古汉语借词。其天干称“母”,地支称
见“失郎山卫”(591页)。
见“承化寺”(1560页)。
唐贞观十年(636),太宗对吐谷浑王诺曷钵之封号。见“诺曷钵”(19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