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集斯
见“阿济斯和卓”(1237页)。
见“阿济斯和卓”(1237页)。
见“仳俚伽帖木儿”(815页)。
见“甘麻剌”(428页)。
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卓特氏。世居巴林地方。天命三年(1618),从阿巴泰贝勒征明,攻抚顺,取广宁,败明兵于沙岭。天聪三年(1629),随太宗征明,至通州。继随俄罗寨臣等败明经略袁崇焕兵。又同讷门哈
见“花当”(997页)。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春秋时秦国谋臣。其先为晋人,亡入西戎事戎王。通晋、戎语。戎王闻秦穆公贤,使其观秦。与穆公广论治国安邦之道。穆公爱其奇才,遂用内史廖计,离间其与戎王的关系,以优礼待之,与其“曲席而坐,传器而食”(《史记
卫拉特蒙古辉特部台吉。伊克明安氏。台吉※罗卜藏长子。康熙年间袭父爵为札萨克辅国公。18世纪初年,清军征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时,从靖逆将军富宁安驻防巴里坤,献羊千只、马800匹、粮百余石助军,又败准军于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法库边门(今辽宁省东北)外,东西二辽河于此合流。札萨克驻双和尔山,会盟于哲里木盟。顺治七年(1650),封栋果尔长子彰吉伦为多罗郡王,任本旗札萨克,世袭。嘉庆十一年(1806)
?—前473春秋末年吴国国君。吴王※阖闾之子。周敬王二十四年(前496),父卒,继位。为报越国杀父之仇,日夜练兵,强化军事力量。二十六年(前494),兴兵伐越,于夫椒(今江苏吴县西南)大败越军,困越王
①(1755—1823)清代新疆锡伯族将领。一译图默特。姓伊拉里氏。乾隆二十九年(1764),随父母自盛京(今沈阳)移住伊犁,编入锡伯营正蓝旗(七牛录)。三十八年(1773)应试,为披甲。后逐级擢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