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依奇库达
新疆柯尔克孜族旧婚俗之一,意谓“换亲”。柯尔克孜人订婚,一般都讲求下聘礼,计以9头牲畜(一般是1峰骆驼、4匹马、4头牛)或9件财物为重礼。家境贫寒者,无力交付厚礼,便相互换亲,将自家女儿嫁与对方为儿媳,复娶对方女儿为儿媳,以求节省。也有两相情愿交换成婚的。
新疆柯尔克孜族旧婚俗之一,意谓“换亲”。柯尔克孜人订婚,一般都讲求下聘礼,计以9头牲畜(一般是1峰骆驼、4匹马、4头牛)或9件财物为重礼。家境贫寒者,无力交付厚礼,便相互换亲,将自家女儿嫁与对方为儿媳,复娶对方女儿为儿媳,以求节省。也有两相情愿交换成婚的。
畬族武装。又是畬民乡兵组织。宋末元初,畬族首领陈吊眼和许夫人统领福建漳州、汀州畬民“诸峒”武装进行抗元斗争,配合南宋将领张世杰围攻泉州,讨宋降元将领蒲寿庚。又配合黄华起义军重创元军,坚持抗元斗争10余
傈僳语音译,意为“家族”。解放前云南怒江等傈僳族地区的社会基层组织。家族各有自己的姓氏,有的沿袭早期以动植物命名的氏族名称作为家族的称号,如泸水县六初罗、称戛、四排拉底等村仍以虎、熊、鱼、蜂、竹、麻等
蒙古语音译,意为“宿卫”。为蒙古“怯薛”(禁卫军、护卫军)的组成部分,履行夜间警卫大汗斡耳朵(帐殿)之责。宋嘉泰四年(1204)成吉思汗征乃蛮部之前始建,以80人充任。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
见“楚琥尔乌巴什”(2350页)。
见“逻盛”(2062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吉格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税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废(1887)。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契丹部族名。一作乌古涅里部,亦曰涅离部。辽太祖神册六年(921),以于骨里民户所置,为太祖二十部之一。隶北府,置节度使统领,部族军属西南路招讨司。
清在粤北瑶族地区设的壮丁头目。又称“瑶目”。道光十二年(1832),钦差户部尚书禧恩征服八排瑶后,为了加强对当地瑶民的统治置。共设瑶目64名,由各排(村)壮丁中轮流选出充任,非世袭。主要职责是听命瑶长
即“率宾水”(2093页)。
珞巴族部落名。自称“布瑞”,藏族称之为“丁珞”。分布在西藏自治区隆子县南面的喜马拉雅山区。传说其祖先与崩如、巴依、玛雅、阿帕塔尼和纳等部落的祖先为兄弟。有阴垛、姑佑、石鲫、石觉、布更、布耶、嘎恨、嘎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