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古族名。即缅濮。见《华阳国志·南中志》。是今孟高棉语系布朗、佤、德昂等族的先民。汉晋时期与古濮人(永昌濮)、百越人及其他种人交错居于云南永昌郡(治今云南保山市,后移耿马),相当于今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
土司名。位于今湖南西部。元末为羁縻州地,以田胜祖任洞长总管。明洪武三年(1370),内附,升长官司,隶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宣慰司所辖六长官司之一。田氏世袭长官职,世有其土,传13代。至清雍正五年(
见“乌秅”(329页)。
辽太宗嗣圣皇帝耶律德光年号。938—947年,凡10年。
见“笃哇”(1677页)。
清代抗法将领。广西防城县沥尾人,京族。中法战争爆发后。率领沥尾、巫头等地京族和邻近汉族数十人,参加刘永福“黑旗军”,同法国侵略者展开坚决的斗争。因其足智多谋、英勇善战,屡败侵略者的武装进攻。一次,所部
藏语音译,俗称“卡冈”。西藏地方铸造的铜币之一。面值作藏银2分5厘。1909、1913、1918、1920年先后铸造发行。在西藏地方流通的旧币中,面值最小。1909年铸造的有两种,一种图案文字与“桑冈
?—1213金朝皇帝。即卫绍王。原名允济,避显宗讳,改为永济。小字兴胜。女真族。完颜氏。金世宗第七子。大定十一年(1171),封薛王,旋进封滕王。十七年,授世袭猛安。二十五年,加开府仪同三司。翌年,为
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镇国公屯齐长子。顺治六年(1469),封固山贝子。康熙十三年(1674),授宗人府右宗人,寻授镶蓝旗满洲都统。以四川叛应吴三桂,随定西大将军、贝勒董鄂由陕西征讨之。以汉将王
十六国时期后燕、南燕将领。鲜卑慕容氏。初拜中垒将军,封桂林王。后燕建兴七年(392),从慕容垂败翟钊,迫钊走长子(今山西长子南)。南燕建平五年(404),奉慕容德命,充前锋随大都督慕容钟征桓玄,旋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