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北魏三主官制

北魏三主官制

拓跋鲜卑北魏前期之分权互督地方官制。北魏建国后,对占领的大片汉人聚居农业区域,既袭用汉魏旧制,又实行三长官制以加强控制。天赐三年(406),道武帝拓跋珪正式设置地方官,“诸州置三刺史、郡置三太守、县置三令长”。在三位长官中,两位是汉人,实行对治,即共同治理而又互相督察,另有一位鲜卑人监督之。一般都带有各种将军名号。北魏入主中原后,一方面保留原来当地行政组织,任命降官或豪望治理,负责户口管理、地方治安、征发徭役、民事诉讼、地方财政收入等;另一方面又派一鲜卑长官居其左,加以督察。但由于鲜卑骑士因语言风俗隔阂、文化水平差异等难以适应封建行政管理及掌握汉地民情习俗,故又从尚书、中书等省中再选一位汉族官员前往同治,主要负责收取财赋,将地方物资供应都城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和军队的需要。而鲜卑长官则兼听而明,对政事纠纷进行仲裁决断,并监督两位汉官。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1)后,此制逐渐取消。

猜你喜欢

  • 伊犁条约

    见“中俄改订条约”(300页)。

  • 胡日达

    见“奶豆腐”(646页)。

  • 板申

    即“板升”(1293页)。

  • 和林格尔厅志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托明总纂。清咸丰二年(1852)成书。木刻本。3册,4卷,3万余字,卷1为疆域、沿革、星野、山川、关隘、古迹、村庄;卷2为风俗、物产、田赋、户口、寺庙;卷3为人物;卷4为艺文。

  • 比欢

    毛南族民歌的两种形式。一般单独称为“比”或“欢”。因其后分别带有“罗嗨”、“罗喂”的衬词,故统称为“比欢”或“罗嗨罗喂”。“比”可以分为“比条”、“比单”、“比早”和“比三纽”四种,有七言、六言、五言

  • 爱萨达德华

    见“爱萨”(1897页)。

  • 布笼巴

    珞巴族崩尼部落方言音译,意为“结盟为友”。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瑜地区。旧时崩尼、崩如诸部落结盟的一种宗教仪式。结盟可在两部落间进行。首先,两部落的代表协商,达成结盟的协议后,双方定下日期。一

  • 内大相

    见“曩论掣逋”(2589页)。

  • 达让

    僜语音译。※僜人达让支系的自称。讲达让话。约占僜人总人口的40%。聚居在西藏东南部察隅河支流杜莱河及格多河流域。主要由世居当地的土著居民“卡登卡拉和明末清初从西部迁来的“义都”人及从东部布绒山区(缅甸

  • 狐毛

    春秋时晋国大夫。出身于白狄狐氏。※狐突子,※狐偃兄,晋文公重耳之舅父。晋献公(前677—前651年在位)时,与白狄联姻,娶其姊妹,遂以外戚在晋国任职,封大夫,与其弟狐偃共辅外甥重耳。周惠王二十一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