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秦世祖
见“苻坚”(1340页)。
见“苻坚”(1340页)。
见“野里知吉带”(2046页)。
见“罗布桑巴尔丹吉格梅特”(1427页)。
?—1669清朝大臣。科尔沁人。隶蒙古正白旗。西鲁特氏。博博图之子。天聪元年(1627),袭父三等轻骑都尉,兼管佐领。崇德三年(1638),以护军参领衔随贝勒岳托征明,毁边墙而进,同都统伊拜克南和县。
见“敌烈部”(1882页)。
明朝大臣、文学家。字浴之、号鲁泉。安徽宣城(今宣城县)人。回族。隆庆五年(1571)进士,授新建县(今属江西南昌市)知县,有惠政,升给事中。因得罪宰相张居正,调任山东副使,后裁归故里。旋复被起用为浙江
见“摆手祭典”(2354页)。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
?—1724清代后藏贵族。藏族。噶伦才仁旺杰之父。掌管拉萨北部达隆地区政教大权。康熙五十三年(1714),被拉藏汗委任为门达旺地区军官,随军征不丹,捍卫边境,受嘉奖。五十七年(1718),厄鲁特蒙古准
亦作“吾亦可”或“隈可”。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牙齿”之意。金初宗室中有完颜隈可。
书名。一称“四卫拉特史”。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诺颜巴图尔乌巴什丘缅著。原著为托忒文。成书于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书中叙述卫拉特各部源流、皈依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经过、喀尔喀乌巴什珲台吉攻掠卫拉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