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雅
即“克勒底雅”(987页)。
即“克勒底雅”(987页)。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民国初年西蒙古王公反对库伦“独立”的会议。1911年沙俄策动外蒙古封建主宣布“独立”,遭到蒙古族各阶层的普遍反对。1913年1月23日,内蒙古伊克昭盟、乌兰察布盟13旗王公在归绥(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召
满族旧时礼节,此礼多用于至爱亲朋重逢或分别之时。流行于东北满族地区。行礼时,无论男女,均抱腰接面,以示隆重。此俗形成较早,《满文老挡·太祖期》和《建州闻见录》中有记载。清中期以后,渐觉此礼不甚雅观,逐
契丹官名。为管理※瓦里中奴隶之官。《辽史·国语解》称:“抹鹘,瓦里司之官。”契丹有籍没之法,凡宗室、外戚、世官之家,犯逆反等罪,其家属皆没入瓦里。终辽之世,帝后12宫即有74瓦里。瓦里设此专官管理,属
参见“提其辽”(2193页)。
清和民国初期鄂伦春族以※乌力楞”或※“安嘎”(一作阿那格)为单位出远猎的领导者之一。一作“乌纠尔达”,鄂伦春语音译。由同猎者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为※“塔坦达”(狩猎长或家族长)的副手,故有的地区称“小塔
金在中原建立的傀儡政权名,俗称伪齐。金灭北宋之后,迫于汉族人民的反抗,先立伪楚。伪楚废后,继于天会八年(1230)九月戊申,册宋降臣刘豫为皇帝,国号大齐,都于大名(今属河北)。命其“世修子礼”。以李孝
见“旧土尔扈特部西路旗”(524页)。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
?—1553明代元江傣族首领。嘉靖二十五年(1546),杀侄元江土知府那宪,夺印,并封收因远驿印记。明遣镇巡官发兵讨之。二十九年(1550),密约交趾武文渊谋反,明遣兵征之,并拟改设流官,那鉴益纵兵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