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丹
见“于阗”(58页)。
见“于阗”(58页)。
即“完颜永中”(1150页)。
官名。为宣慰使属员。职掌衙门案牍和管辖吏员,处理官府日常事务。元代秩从六品,明代为从七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清代台湾高山族平埔人所建贮藏谷物之小屋。多建于居室之外,小屋内竹木交加,叠空而起,离地数尺,禾谷贮于其上,以防蒸烫霉腐。
明代云南土司名。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时,兵部尚书王骥于正统七年(1442)令其把总况本驻守,后升为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陇川县西北腊撒。况氏以“况”字不吉祥,遂改姓盖,遂为盖氏世袭。清初废为勋庄。
即“杨岳斌”(975页)。
见“烛偎水部”(1929页)。
元朝官署名。掌内廷近侍之事。文宗至顺二年(1331)置。设侍正14员,秩正2品,同知、佥府,判侍各二员。领※速古儿赤(掌内府尚供衣服者) 400人,奉御24员(尚冠、尚衣、尚鞶、尚沐、尚饰兼尚辇奉御和
见“铁骊”(1877页)。
见“西夏大藏经”(709页)。
见“潢河”(24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