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钱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初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的第九等。位于※“太大使者”,※“大使者”(汉魏史书中记载的高句骊国官名无此区分,仅名为※“使者”,为第七
1680—1724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又作召匾勐。傣族。车里宣慰使※刀木铸子。康熙二十三年(1684)父卒,清廷委其为宣慰使,年方4岁,由母蝶宇摄政。年22岁始亲政。在职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三年(1370)五月,左副将军邓愈自临洮进克河州(今甘肃临夏),遣人招谕吐蕃诸首领,河州以西朵甘地区诸部归附。四年十月,设置朵甘卫指挥使司,管辖今甘、青、川广大藏区。按明初建置例,
①官名。汉代始置,行于曹魏,南北朝、隋、唐、辽、夏、金沿之。蒙古国时期,必阇赤(掌文书者)长或号中书令。太宗三年(1231),为适应对中原汉地统治的需要,将必阇赤机构称为中书省,必阇赤长耶律楚材称中书
高句骊国军职名。其名仅见于《新唐书·高丽传》。比唐之中郎将。其上军官称※“大模达”。
?—1077辽道宗朝大臣。字董隐。契丹族。北院大王磨鲁古孙。清宁年间,累迁西南面招讨使,以善治称。咸雍九年(1073)十二月,改南院大王。寻为契丹行宫都部署。因奏劾权臣耶律乙辛,受排挤,出为始平军节度
契丹族习俗。详见“讨赛篱”(614页)。
见“格哷图台吉”(1810页)。
壮族地区古代墓葬考古遗迹。位于广西贵县县城西5公里郁江北岸罗泊湾大坡岭。分一号墓、二号墓两处,1976年发现,同年6~11月发掘一号墓,1979年4—6月发掘二号墓。一号墓的时代为西汉初期。墓的规模巨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宪宗蒙哥第三子玉龙答失之孙彻彻秃(又作阇阇秃)于至治二年(1322)受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