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墨尔根岱青四世孙茂海次子。雍正九年(1731),因受大策凌敦多布蛊惑,从父潜逃准噶尔,驻牧特穆尔图淖尔左近。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定伊犁,偕兄※齐默特多尔济等迎
又称“伙耕”,汉语称谓,民族不同,名称各异。解放前我国南方许多少数民族广泛盛行的一种生产协作形式。主要是因生产力低下,必须几家联合起来生产,也是传统的原始互助习惯的延续。一般由二三户或四五户组合而成。
?—974五代末至宋初,归义军节度使。※曹议金三子。开运二年(945),兄曹元深卒,继任。三年,被后晋封为沙州留后。自称归义军节度使、检校太保。与周邻诸国、诸族保持和好关系。显德二年(955),被后周
地名。为四川盐源县九土司之一。辖境西抵金沙江与中甸连界,东邻明正土司,南接永宁,北临理塘土司。面积大于其余八土司之和。居民以藏族为主。历代由项氏喇嘛承袭,割地自雄,非盐源汉官所能制。地当云南赴打箭炉要
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持至尸逐侯单于弟。灵帝中平六年(189),因兄於扶罗侵扰汉郡县,被逐,不得归国,与兄留居平阳(今山西临汾市)。献帝兴平二年(195),兄死,嗣为单于。居平阳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助理管狱官,兼管司署及内府灯火。在代表等级地位的※“因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20挑(每挑约合50斤)。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六等之称。满语。入※八分。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以列第四位。顺治六年(1649),增定为十爵,位次仍旧,定贝子之子降封镇国公。十年(1653),增列为十
三国时休屠胡(屠各胡)首领。居凉州(治姑臧,今甘肃武威)。魏正始元年(240),率族众2千余户至雍州(台长安,今陕西西安市西北),归附于魏,被置于安定之高平(今宁夏固原),设西州都尉为民保障。
民国时期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1930年袭父爵成为第九代维吾尔王,时值倡导“改土归流”,广大农民强烈要求废除王制,由政府直接管辖。因不甘心放弃王位,遂携巨金至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向省主席金树仁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