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头克汗法典”(632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宪宗蒙哥第四子昔里吉之子晃火帖木儿于延祐五年(1318)始受封。其子火儿忽于泰定四年(1327)袭封。
①清代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顾实汗第三子。明崇祯九年(1636)随父自额尔齐斯河徙牧青海,隶青海右翼。驻牧额济纳河和乌兰穆伦河之间,为清初青海和硕特八台之一。 ②(?—177
见“镇海”(2509页)。
元代都城。即今北京市。蒙古人称“汗八里”,意为“汗城”。原为金都城,名中都。元太祖十年(1215),蒙古军取之,复燕京旧称,作为统治汉地的据点。太宗六年(1234),置中州断事官,辖中原诸路。宪宗元年
清代对额外马甲等之称。用以作为八旗官员的养廉银。史谓文官食火耗、武官食空粮,此为一定时期内约定俗成的陋规,清诸典籍皆以列载于《俸饷优恤》项下。《清会典·八旗都统》载:凡马甲等“皆有额,额外曰随甲,各以
原为※奚族部族名,后作姓氏。又作瑶里、姚里、肴里(亦有以为即《金史》所记“越里”)。为※五部奚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该部仍沿此称。至辽圣宗时(982—1031)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近人研究认为应作“太和睑”,因治所在太和城(今大理旧县城南十五里太和村),系南诏首府,王直接统辖,设官治理。参见“十睑”(8页)。
?—1800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汗。一译汗霍加。原为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苏勒坦(苏坦)巴喇克子。20岁时,以父病逝,随母改嫁右部苏勒坦※阿布勒比斯。被阿布勒比斯育为己子。乾隆四十八年(178
古道名。秦并六国后,为把统治势力深入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令常頞主持开凿由四川盆地通向云贵高原的交通要道。此路北起今四川宜宾,经云南盐津、昭通,南抵曲靖。因山路险峻,路宽仅为五尺,故名。汉武帝时又派唐蒙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