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钱
五代杂税之一。敛自民间,供军队买鞋之用。
五代杂税之一。敛自民间,供军队买鞋之用。
明贵州宣慰司同知宋氏辖地。在宣慰使安氏辖地水西(大部在鸭池河以西)之东,故名。治宣慰司城内(今贵阳市)。辖境相当今贵州开阳县地,兼领宣慰司城附近十长官司。崇祯初改流,以其直辖地改置开州。
又作驺忌、驺忌子。战国时人。齐国相。事田齐桓公、威王、宣王三朝。以讽喻善谏见称。齐威王继位后,不治朝事,委政卿大夫,诸侯并伐。他入讽威王,喻以妻妾亲私与琴音清浊、和谐,使威王纳谏。威王乃下令群臣吏民,
书名。纪传体西汉史,东汉班固撰。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共一百篇,包括十二纪、八表、十志、七十列传,后人析为一百二十卷。班固依据其父班彪所作《后传》六十五篇,进一步搜集材料,撰写《汉书》。至其死时,八
清漕船运军讹诈客货船只之规费。将漕船横拦河上,阻截交通,往来船只不给钱则不放行,曰买渡钱。
又作乌罗浑、乌罗护。古族名。室韦南部部落之一。游牧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南部一带,兼营粗放农业,冬季居地室,夏季逐水草而居。部落首领称莫弗,为世袭官号。自北魏至唐多次遣使朝贡。
书名。明末清初王夫之撰。七卷。前四卷论卦,五、六两卷论《系辞》,末卷论《说卦》、《序卦》、《杂卦》。始撰于顺治十二年(1655)。作者借论《周易》,系统地阐明自己的哲学思想。认为“天下惟器而已矣”、“
宋徽宗年号(1102—1106)。凡五年。
即“卜言台周”。
183—245三国时吴郡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本名议,字伯言。孙策婿。出身江南士族。早年入孙权幕,后出为海昌屯田都尉,并领县事,又召兵镇压山民,拜定威校尉。曾率兵击破丹阳大帅费栈,得精兵数万人。东汉建
?—1135宋仙井监(治今四川仁寿)人,字子苍。政和初,以献颂补假将仕郎,召试,赐进士出身,除秘书省正字。历官洪州分宁知县、著作郎。宣和中,迁中书舍人,寻兼权直学士院。高宗即位,知江州。卒于抚州。少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