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砫宣抚司
见“石砫宣慰司”。
见“石砫宣慰司”。
又名龙筅、长枪。明代兵器。戚继光抗御倭寇时所造。一说正统时*叶宗留起义军首创。有竹、铁两种,顶尖如削,枪身缚九至十一层铁倒钩丛,有刺、勾、推、拉、砍等功能。持之列前阵,亦可御刀箭,固阵形。制作方便,尤
钱币俗称。北魏时谓钱薄小,其眼如鸡眼者为“鸡眼”。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于各府僧纲司,府各一人,为僧纲司副长官。品秩未入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与都纲共掌一府僧人。清沿明制,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移咨礼部注册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掌收缴民间兵械和财物。
在今河北涞水县西北。《金史·靖安民传》:兴定四年(1220),易水公靖安民“出兵至矾山,复取檐车寨”,即此。
史书分类名目之一。《四库全书总目》列有此类,著录记载有关典章制度的史书。
河北正定隆兴寺的铜质观音像。高约22米,重76吨。背后、肋下、正面计伸出四十二只手。铸于北宋开宝四年(971)。据记载,佛像下有一个深5米,以七根铁柱为骨,并浇有铁水的三合土基座。全身分七段铸成,一段
官名。北宋初置为三班小使臣,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八品。元祐中,改从八品。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秉义郎。
即“夫概”。
即“绥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