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南教案
清末湖北恩施县土家、汉族人民反教会斗争。光绪三十年(1904)六月,法国天主堂主教德希圣往恩施县沙子地游览,随行教民无理殴打福音教民,激起众怒,殴毙德希圣及教士二人及不法教民四人,焚作恶教民房屋多间。清政府一面派兵前往镇压,一面与法国驻华使馆参赞谈判,议结《湖北施南法国教案善后条约》,处死为首者十二人,赔款十四万五千两。
清末湖北恩施县土家、汉族人民反教会斗争。光绪三十年(1904)六月,法国天主堂主教德希圣往恩施县沙子地游览,随行教民无理殴打福音教民,激起众怒,殴毙德希圣及教士二人及不法教民四人,焚作恶教民房屋多间。清政府一面派兵前往镇压,一面与法国驻华使馆参赞谈判,议结《湖北施南法国教案善后条约》,处死为首者十二人,赔款十四万五千两。
见“蒲犁”。
又译失的儿威、锡都儿固。蒙古语恭顺之意。蒙古加给西夏末帝的称号。
明代各盐场堆放残剩之盐。因年久经风雨消蚀,常以低价开中。权豪势要则以此为名,夹带好盐,牟取暴利。
官名。周代置,主管农业。《国语·周语上》:“命农大夫咸戒农用。”一说即田畯。韦昭注:“农大夫,田畯也。”
书名。清历朝官修。系光禄寺行政法典。清代光禄寺职司宴飨,并供备内廷一应差务、物品、钱粮,清廷甚为重视。乾隆四十年(1775),乾隆朝《光禄寺则例》编成,凡八门,计八十四卷。嘉庆八年(1803),增添两
书名。清张兆栋撰。一卷。张氏于同治元年(1862)至三年任凤翔知府。此编汇辑其在任期间呈请上司镇压回民起义的公牍。可补《守岐纪事》之不足。为西北回民起义史料。有光绪年间刊本。
西汉置。治今甘肃榆中县北。属天水郡。东汉属汉阳郡。末年废。《资治通鉴》: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年(385),乞伏国仁自称大都督、大将军、单于、领秦河二州牧,“筑勇士城而都之”,即此。
古代货币之一种。以天然贝或各种质料仿制的贝作为货币。(1)天然贝。郑州早商墓葬中已发现以贝随葬的现象。安阳殷墟晚商墓葬中用贝随葬更为普遍。一般小墓随葬贝少至一枚,多至数十枚,除作装饰品外,多置于死者口
土司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治今云南建水县南官厅。
①即“北齐幼主”。② (?—1768)清满洲镶黄旗人,高佳氏,字立斋。大学士高斌子。乾隆五年(1740)由荫生授户部主事,后官淮安关税监督。二十二年授两淮盐政。三十年调任户部右侍郎,迁内务府总管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