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光
北元昭宗年号(1371—1378)。凡八年。
北元昭宗年号(1371—1378)。凡八年。
书名。北宋张绪撰。十卷。宋初句延庆撰《锦里耆旧传》,记前、后蜀事。绪续其书,起乾德三年(965),迄大中祥符二年(1009)。自平蜀之后,朝廷命令、官吏姓名、政事因革,以至李顺、王均、刘旰起事之迹,皆
又作黄巾城。今山东章丘市西北旧城。东汉末,缘黄巾军筑垒保聚于此得名。北齐时,为高唐县治。
①西汉置。治今甘肃泾川县北。属安定郡。东汉废。北魏复置。为泾州及安定郡治。唐至德二载(757)改为保定县。②金大定七年(1167)以定安县改名。治今甘肃宁县。为宁州治。元至元七年(1270)废入州。③
官名。春秋时鲁国置。掌理周代礼法典籍。《左传·哀公三年》:“命周人出御书,俟于宫。”杜预注:“周人,司周书典籍之官。”
?—前771西周王。姬姓,名宫湦,或作宫涅。公元前781—前771年在位。周宣王之子。在位时任用虢石父执政,政治腐败,边患严重,加以地震、旱灾频繁,致民不聊生。后废申后和太子宜臼,宠褒姒立之为后,以其
书名。清蓝浦著。原书八卷,郑廷桂增订为十卷。记录景德镇瓷器史,并附图解说。卷一介绍景德镇地理环境、窑场及制瓷过程。卷二记清代御窑厂及仿古品类。卷三记瓷器生产组合、产品类式及釉色釉料。卷四记瓷土、胎骨、
书名。清李文田撰。一卷。原是读何秋涛《朔方备乘》时的批注,多属从音转上旁引史乘辨驳何书的错误,如辨证何书“孙可勒河”即《元秘史》之“桑枯河”,“末腻”即《宋史·外国传》之“摩尼”;“黑林”、“尼扑处”
官名。亦称护西戎校尉。三国魏置,五品。西晋初治长治,掌雍州少数民族事务。领兵,多以征西、镇西等将军领之,并兼雍州刺史。四品。东晋后改治汉中,或兼梁州刺史。南朝宋四品。梁置于北凉、南秦州,立府,有长史、
官署名。辽代处理上诉冤案的机构,有冤者到钟院击钟,以达于皇帝。始置于太祖时,穆宗时废,保宁三年(971),景宗下诏恢复,并铸钟刻诏,说明废置之意。
官名。北魏天兴三年(400)置,典煮炼百药,供帝王服食。立仙坊,封西山以供其薪蒸,由太医负责煎采药物。后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