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秦惠文王”。
刑罚名目。将罪犯强迫遣送到边远地区的刑罚。秦汉时有迁徙流放之刑,即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主要是巴蜀。至隋,定为五刑之一。《隋书·刑法志》载北齐刑律云:“二曰流刑,谓论犯可死,原情可降,鞭笞各一百,髡之
南宋时军期急速文字牌之一。绍熙四年(1193),枢密院因*青字牌日久玩习,铺兵留滞,改用黑漆朱红字牌,限日行三百里。次年,尚书省亦改用黑漆朱红字牌,但日久亦常留滞。又金字牌亦一度改黄漆朱红字牌。参见“
本大埔坪地,清嘉庆十六年(1811)置。属广东省,治今佛冈县(石角),辖境相当今广东佛冈县地。1914年改为县。
一作察罕章、察旱章。蒙古语,茶罕意为白,章可能是“爨”的对音。元宪宗四年(1254)立茶罕章管民官,治今云南丽江县。至元八年(1271)立宣慰司,十三年改立丽江路军民总管府,二十二年立宣抚司。
唐佛教宗派。因以《华严经》为主要经典,故名。法藏所创。陈隋时法顺(初祖)及隋唐时智俨(二祖)等宣扬华严学说。法藏(三祖)嗣法智俨,学成后恢弘说教。著《华严经探玄记》、《华严经旨归》、《华严经义海百门》
三国时吴人。黄武五年(226),以中郎奉交州(治今广东广州)刺史吕岱命,与从事朱应出使扶南(在今柬埔寨和越南南部)等国,经历和所得传闻,“则有百数十国”,并曾在扶南宫廷会见天竺(今印度)使臣,具问天竺
官秩等级。汉置,魏、晋、南北朝因之。次于二百石。《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云:“比二百石者(月谷)二十七斛。”节从虎贲等为此级。参见“万石”。
1098—1170宋严州寿昌(今浙江建德南)人,字审言。建炎进士。历任临安府司理参军、饶州教授、知江宁县、江州通判。治事不避权贵,因忤秦桧,罢去。桧死,召擢殿中侍御史,建言应罢逐秦桧亲党,叙复以言得罪
西汉高帝封许瘛为宋子侯,后改为县。属巨鹿郡。治今河北赵县东北宋城村。东汉废。北魏永安二年(529)复置。仍属巨鹿郡。北齐废。隋初复置。大业初又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