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及五代光台钱、光寺钱、光省钱、光院钱之统称,分见各条。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以鲁肃为之,参赞军谋,助画方略。见《三国志·鲁肃传》。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参赞军谋。《三国志·吴书·鲁肃传》:“遂任瑜以行事,以肃为赞军校尉。”
官名。汉朝置卫尉,主宫门警卫、长乐宫、建章宫、甘泉宫亦置。长乐卫尉掌长乐宫警卫,不常置,武帝时名将程不识曾任此职。属官有长乐司马、长乐屯卫司马等。东汉沿置,秩二千石。官名,汉置,为太后属官,掌长乐宫卫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通州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通州监”。
官名。五代后梁置,掌洛阳苑囿园池之事。宋初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
官名,汉置。从官史为从官从史的合称。从官指帝王的侍从官;从史为官府的从吏,不掌曹事,只跟随府主长官备顾问应对,或差遣。《后汉书·宦者列传·曹节》:“(曹)节长乐五官史朱瑀、从官史共普、张亮……共矫诏以
秦朝的一种法律文书。《睡虎地秦墓竹简》保存有南郡守腾发布之文告,原简题为“语书”。内容为告诫吏民守法,宣布官吏良、恶标准,颁行于南郡地区。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大通三年(529)后班阶稍降,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定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八班。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御正中大夫主寝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北洋政府置,由台长改称,为中央观象台的主官。见“中央观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