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试
清朝童生取得生员资格的第三级考试。凡经县试、府试两级考试录取的童生,即可参加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因学政别称提督学院,故名。录取者即可入府、州、县学,成为生员。
明清时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明制,两京浙江设学院,余设学道,清初因之, 后各省均改为学院, 院试由经过府试录取的士子参加,以学政主持考试,及格者分入府州县学肄业,称为附生,为初级生员,其后年久资深有廪生、贡生等名目。
清朝童生取得生员资格的第三级考试。凡经县试、府试两级考试录取的童生,即可参加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因学政别称提督学院,故名。录取者即可入府、州、县学,成为生员。
明清时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明制,两京浙江设学院,余设学道,清初因之, 后各省均改为学院, 院试由经过府试录取的士子参加,以学政主持考试,及格者分入府州县学肄业,称为附生,为初级生员,其后年久资深有廪生、贡生等名目。
即“宗子正”。
官名。即京市令。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1)置。见《魏书·官氏志》。官名。北魏太和中仿汉代大鸿胪的治礼郎而设。北齐则于鸿胪寺置“司仪署令丞”,见该条。
见“国史院”。官名。宋置,为实录院的长官。见“国史院”。
官名。试按察佥事之简称。明太祖洪武十五年 (1382) 置天下府、州、县按察分司,以儒士王存中等五百三十一人为试佥事,人按二县。凡官吏贤否,军民利疾,皆得廉问纠举。翌年,尽罢。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前侍中士”。
战国秦官年俸六百石粮谷的官长。《商君书·境内》:“六百之令,短兵六十人。”
秦代考课官吏在品德方面的标准。据《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记载,五善指忠信敬上,清廉毋谤,举事审当,喜为善行,恭敬多让;五失指奢侈超过限度,妄自高大,擅自决断,犯上弗知害,轻士人而重钱财。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年间曹操置为属官,掌管司法事务,《三国志·孔礼传》:“径诣刺奸主簿温恢,恢嘉之,具白太祖,各减死一等。”官名,东汉末年曹操为丞相时置,掌司法方面的文书簿籍和印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