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事

都事

官名。隋朝始设,又称“尚书都事”。隋初改尚书都令史为尚书都事,置八人,正八品,为尚书都省处理日常事务的官员。掌文书收发,稽察缺失,监印给纸笔等事。炀帝大业三年(607),移其职属都司郎(即左、右司郎中),以都事分隶六尚书。唐朝尚书都省置六人,从七品上。职掌同隋。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尚书省设二人,正八品。掌点检案牍。金朝设于尚书省左、右司,为首领官,正七品。掌本司受事付事,省署案牍,兼管架阁库事。元朝设于中书省左、右司,以及行中书省、御史台、枢密院、行御史台、行枢密院、宣慰司等机构,秩七品,亦为首领官。掌案牍,上奏公事及管辖吏员。明朝设于都察院、五军都督府、留守司、各省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经历司下,正、从七品不等。掌收受文移。清朝于都察院设,兼用满洲及汉员,正六品,与经历同掌出纳文移。又于福建、河南布政使司各设一人,从七品,兼职库大使。


官名。晋和南北朝设尚书都令史及左右丞总知都台事,处理尚书省事务;隋改为都事,分别属于六尚书,领六曹事。唐朝沿用隋制,设尚书都事六人,负责收发文书、稽察缺失、监管印章等事。宋朝尚书省设都事三人,各部也设都事。金代在尚书省设都事,掌管日常事务,是事务长性质的官员。元代废尚书省,在中书省置左右司都事;此外于中央、地方主要官署都设都事。明初都察院、五军都督府、各省布政司、各省都指挥使司、留守司,均置都事。清朝只都察院设都事。见《晋书·职官》、《宋书·百官上》、《南齐书·百官》、《隋书·百官下》、《新唐书·百官一·尚书省》、《宋史·尚书省》、《金史·百官一·尚书省》、《元史·百官》、《明史·职官二·都察院》、《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通典·职官四·历代都事主事令史》、《续通典·职官四·历代都事主事令史》。

猜你喜欢

  • 习马小底

    吏名。辽朝养马小吏。辽穆宗应历(951—969)初,女里为习马小底。

  • 两使推判官

    节度推官、判官与观察推官、判官合称。

  • 同详议官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为礼制局属官,掌讨论宫室、车服、器用、冠婚、丧祭制度沿革。宣和二年(1120)罢。

  • 归朝官

    官场用语。南宋初,原北宋有官人流落金朝者来归,称归朝官。通常只添差不厘务差遣。

  • 摄政

    古代君主年幼不能亲政,由最亲近的亲族或戚族权且代行职务,称“摄政”。如清代有摄政王。君主年幼不能亲政,由其最亲近家族或亲戚代行职务,称为摄政。如周成王时周公摄政,汉平帝时王莽摄政等。

  • 司平太常伯

    官名。即工部尚书,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工部尚书。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工部尚书为司平太常伯。见《旧唐书·职官二·工部尚书》,参看“工部尚书”条。

  • 光禄郎

    官名,即光禄勋属下之郎官。汉武帝改秦官郎中令为光禄勋,掌管宫殿门户。属官有郎、大夫、谒者,郎掌值班守卫宫殿门户,因其属光禄,故称光禄郎。《后汉书·周荣传》:“臣窃见光禄郎周兴,孝友之行,著于闺门,清厉

  • 西掌客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掌客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西边诸国使臣来朝的接待和安排。下设西掌客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苑马寺

    官署名。明朝掌管官养马匹的机构,其职掌同于行太仆寺。为从三品衙门。永乐四年(1406)置北直隶、辽东、平凉、甘肃四苑马寺。五年增设北直隶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十八年革北京寺,并入太仆寺。宣德(1426—

  • 五威将中帅

    官名,也省称五威中帅,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详见《五威将前帅》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