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漕曹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置,《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有漕曹掾及左右史各一人。漕曹之职当为管理漕运。汉制,郡国之粟或存本郡,或漕送京师,或转运于他郡,均按中央命令办理。《后汉书·百官志》记太仓令“主受郡国传(转)漕谷”,即是汉代漕运之职归地方的证明。漕曹掾亦可称之为监漕掾。《汉官》所记河南尹所属员吏中有监津渠漕水掾,其中就有监漕掾一职。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置,《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有漕曹掾及左右史各一人。漕曹之职当为管理漕运。汉制,郡国之粟或存本郡,或漕送京师,或转运于他郡,均按中央命令办理。《后汉书·百官志》记太仓令“主受郡国传(转)漕谷”,即是汉代漕运之职归地方的证明。漕曹掾亦可称之为监漕掾。《汉官》所记河南尹所属员吏中有监津渠漕水掾,其中就有监漕掾一职。
官名。即朔方节度之号。唐太宗贞观十四年(640)置,以护突厥。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 属于文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爵名。晋朝、南北朝、唐朝多为开国县子省称。金朝置,正五品,食邑五百户,无实封。元朝正五品,止用于封赠。明初置为五等爵之一,封建国前战死诸臣,太祖洪武(1368—1398)后不设。爵名。晋代王公侯伯子男
参见“邮传部左参议”。
官名,辽朝置,掌监察。见《辽史·百官志一》。
长官下属的佐助官员,也写作“寮佐”。如汉朝的掾史属、佐史、从事等;唐宋时期的录事参军,判官、推官、主簿以下的属员皆是。
官名。明朝军制,甘肃地区总兵官挂印称将军者,曰平羌将军。
海关海事部理船科的洋员;又地方机构港务长亦称理船厅。见“海事部”。
汉朝列侯食邑。东汉又有县侯、乡侯、都亭侯、亭侯。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侯国大者置相一人。西汉有行人、洗马、门大夫等五官,其家臣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使理家事。东汉不满千户不置家丞,又悉省行人、洗马、门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度支,掌京朝官、幕职官俸料,祠祭礼物及诸州驿料。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其事归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