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名。元朝置,各县衙及录事 司皆设一人,为诉讼人写状词。成宗大德五年(1301)规定从籍记司吏中选取,任期一年,轮流担任。元代官府中替诉讼人书写状词的人员。设于县衙与录事司,员额各一人。其初由官员的梯
官名。清置,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长官。其名称主要有三种:一是总理各国事务亲王、郡王、贝勒。由皇帝特派,无固定员额。二是总理各国事务大臣。特派或以军机大臣兼任,无固定员额。三是大臣上行走。由各部院满、汉
清初满族贵族参预国政之政治制度。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设理政听讼大臣五人,又称议政大臣,是为清议政制度的最早记载。天命七年(1622),努尔哈赤定子侄八人为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十一年,
官署名。隋朝始置,有开府一员,掌斥候伺非; 又有长史、司马及功仓兵骑诸曹参军事,法铠等曹行参军各一员、行参军三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开府为率,并置副率。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太子左清道卫
官名。北齐置,州府属官,职掌不详。
官名。又称正总权。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改原明总兵而置,职掌因明旧制。
①唐朝三省等中央政府机构设在皇城南,称故南衙。②辽朝南枢密院简称。指宰相官署,也指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因其都在宫城之南,故称。相对而言,宦官为北司,其权渐重,与南衙对抗。故称南衙北司。
官名。清朝乐部神乐署之主官。掌署事。乾隆十九年(1754)改神乐所提点设,一人,汉员,正六品。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官名,清置,为神乐署长官。参看“神乐署”。
官名。北齐太府寺有诸冶东西道署。隋太府寺有掌冶署,置令及丞,掌金银铜铁器之属,并管诸冶。炀帝时改属少府监。唐沿置,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又有府、史、监作、典事、掌固之属。掌熔铸金银铜铁器
官名。见“公府刺奸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