邑尊
清朝知县之尊称。
县民对县令的敬称。
清朝知县之尊称。
县民对县令的敬称。
见“工部榷关”。
官署名。北齐置。属中侍中省,以中尚食典御为长官,员二人,下设丞二人,监四人,皆由宦官担任。管理皇帝的饮食事务。官署名。北齐置,掌储供宫中食物。其官有典御、丞、监。见《隋书·百官中·中侍中省》。
地方行政区划名。古代称邦畿千里之地为县。春秋时期,秦、晋、楚等大国常于新兼并得的土地置县。其后,逐渐推广到内地。王畿内都邑为县,诸侯境内之地亦置。新兼并得边远地置郡,郡虽大于县,地位却低于县。战国时期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八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彩”。
官名。隋朝太仆寺典牧署次官,置三员,从九品上。唐朝沿置四员,正九品上,玄宗开元(713—741)初升从八品下。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
明清捐纳事例之一。指由生员或普通身分之人捐纳钱粮取得监生资格者。初推行于明景泰(1450—1457)年间,报捐者仅限于生员,后来普通身分之人可以报捐,称例监。
武官名。晋代左右卫所属各有三部司马,其一为强弩司马,掌宿卫。其长称强弩司马督,下设强弩司马史。
官名。北魏前期置,协掌尚书省金部曹事务,属金部尚书。《魏书·穆崇传》:穆安国“历金部长、殿中尚书。”
官名。北魏置。多简称为外都大官,并与中都坐大官、内都坐大官合称为三都大官。掌刑狱、听理民诉讼。属官有外都下大夫、外都曹令及内廷派驻的外都曹奏事中散等。任此职者多为宗室诸王、外戚及胡汉重臣,权势很大。吊
官署名。① 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学务公所经费之收支报销,核检省会及各府、厅、州、县教育费用是否合度。凡各学校建造营缮之事,亦归考核经理。置科长一人、副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