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引官
吏名。北宋三司、开封府、殿前司、马步军司皆置。隶三司者,任满五年,授三班奉职;隶开封府者,任满七年,授三班奉职;隶殿前司者,任满三年,授三班奉职;隶马步军司者,任满三年,授三班借职。南宋时,御史台亦置。负责本部门有关杂务。
吏名。北宋三司、开封府、殿前司、马步军司皆置。隶三司者,任满五年,授三班奉职;隶开封府者,任满七年,授三班奉职;隶殿前司者,任满三年,授三班奉职;隶马步军司者,任满三年,授三班借职。南宋时,御史台亦置。负责本部门有关杂务。
秦汉时,郡府僚属分佐官和属吏。二百石以上由朝廷任命的,称佐官,如丞、长史、尉等;二百石以下由守相任命的为属吏,如主簿、督邮等。
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任用法草案》规定,荐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一、文官高等考试及格者;二、曾任荐任文官满一年以上,但教官、技术官和依特别任用法任用的
官署名。辽、金、元三朝因军事需要,在地方所设临时军事行政机构,称简行院。官署名。(1)辽置,属北面行军官。设左右林牙、参军等,掌理行军事务。(2)金置,为枢密院的派出机构,根据军事需要在地方上设立,指
军府名。元朝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司于辽阳行省内,掌哈剌鲁军人。后移屯囊阳,又称为阿儿鲁万户府。成宗大德二年(1298)后,置司于南阳北。文宗天历二年(1329),划归大都督府,列入卫军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牛人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国家耕牛的牧养和使役,下设典牛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牛人”。
见“阑遗监”。
官署名。清末京师治安机关。光绪二十八年 (1902) 设内城工巡局,三十一年设外城工巡局。掌督修京师街道工程,管理巡捕事务。初设亲王一人管理内城工巡局,后设管理内外城工巡事务大臣一人,由大学士、尚书内
官名。见“司驭寺”。
官名。中华民国置,为财政部长官,总理全国财政事务。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大理院的长官,见“大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