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路总管府

路总管府

官署名。金于五京置路,其外又有十四路共为十五路,此外一度又置合懒路与婆速府路。路的主管机构为总管府。总掌一路军民之事。设都总管一人,秩正三品,掌统诸城隍兵马甲仗,总判府事;同知都总管一人,秩从四品,掌通判府事。惟婆速路同知都总管兼来远军兵马事;副都总管一人,正五品,所掌与同知同;总管判官一人,从六品;掌纪纲总务,分判户、礼案,仍掌通检推排簿籍;推官一人,秩正七品,掌同府判,分判工、刑案事;知法一人。所属吏员有司吏、公使、移剌各若干人。元于大都路和上都路置都总管府,其余各路置总管府,掌管一路行政事务。上路秩正三品,设达鲁花赤、总管各一人,并正三品,兼管劝农事,江北则兼诸军奥鲁;同知、治中、判官各一人,下路秩从三品,不设治中,而同知之秩如治中,余与上府同。上下路还各设推官、经历、知事、照磨兼承发架阁、司吏、译史、通事等员。直辖于路总管府的有儒学教授、学正、学录各一人,蒙古教授、医学教授、阳阴学教授各一人以及司狱司、平准行用库、织染局、杂造局、府仓、惠民药局、税务、录事司等机构。

猜你喜欢

  • 奋武校尉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孙策置,表拜孙静为之。建安十五年周瑜卒,鲁肃自赞军校尉迁此,代瑜领兵,有部属四千余人,后增至万余人。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复置,为武职正八品之封赠。官名。隋朝

  • 海军监狱

    监狱名。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的《海军军港监狱条例》的规定,设于各军港,主官为监狱长,员额一人,由少校、上尉相当文官充任,直属军港司令。国民党政府沿置,参见“军人

  • 太子校书郎

    官名。辽朝袭唐制置。司经局官员,与太子正字共掌典校图书。

  • 官制用语。南北朝时期,一些中央官员兼任地方郡守、县令,但不理事,主要是为取得其禄秩,称带,也是皇帝的一种恩赐。《魏书·裴延俊传》:“时高祖以(裴)聿与中书侍郎崔亮并清贫,欲以千禄优之,乃以亮带野王县,

  • 颁朔大夫

    司天散官名。金、元皆置。金为二十五阶之第六阶,秩正五品下。元十四阶之第三阶,秩正四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五品下,称颁朔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 河南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河南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河南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河南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燕山右等四卫,牧马千户

  • 医官使

    使职名。唐末置,以主医官。其待诏者,名翰林医官使。

  • 牧养上监

    见“牧养监”。

  • 廪牺署令

    官名。即廪牺令。

  • 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置司杭州,监治杭州、湖州、嘉兴、平江、常州、镇江等路,隶江南行御史台。二十一年,移司于平江路 (今江苏苏州),二十三年迁回杭州路,二十六年又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