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齐置,属太仆寺,掌驼马。设令、丞。领左牝局。
参见“十威将军”。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笔帖式。所设机构,亦有额定人数。
1、宰相之副。2、指御史。《汉书·朱云传》:“御史之官,宰相之副。”
官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改司辰师置,员十九人,正九品下,掌漏刻之事。肃宗乾元元年(758)加号五官司辰,员十五人,正九品上,为司天台属官。宋朝仅存空名,未尝除授。辽朝为司天监属官。金朝置司辰郎,
县分职吏名。秦置,《史记·货殖列传》记“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督道”为秦时仓名,见陈直《史记新证》。
武官名。清置,为火器营的主官。见“火器营”。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头目争讼。叶尔羌设一人,秩五品。
宋朝路分钤辖简称。
清朝铨选制度。指官缺月选之截止日期。凡月选,满洲、蒙古、汉军皆以上旬(即每月初五日),汉官以下旬(即每月二十五日),笔帖式以中旬(即每月二十日) 为截止日期。截前出缺、开缺为本月之缺,逾期为下月之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