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顺治十五年 (1658) 置。设掌关防郎中一人,副关防一人,司库二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为经会司掌管银钱之收藏。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翼长”。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王城及四郊人民赋税征收。《周礼·地官》:“闾师,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国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数,以任其力,以待其政令,以时征其赋”。官名。1、周
官府文书名。宋朝内外官署呈文于中书、尚书省、三司; 御史台呈文于中书、枢密院; 在外官员呈文于所统摄官署,如三省、枢密院或省、台、寺、监及本路察访官,皆用申状。
武官名的合称,隋置,即武骑尉、屯骑尉、骁骑尉、游骑尉、飞骑尉、旅骑尉、云骑尉、羽骑尉、建节尉、奋武尉、宣忠尉、绥德尉、怀仁尉、守义尉、奉诚尉、立信尉。参看《通典·职官·武散官》。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浙江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太常寺官属移往北京,原在南京的太常寺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太常寺。设卿一人,少卿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一人,协律郎二人,赞礼郎七人,司乐二人,孝陵等祠
见“特授”。明清任用官员方式之一。由皇帝直接选用。如明制,大学士与吏部尚书的任用,由皇帝以特旨任命之。
明清布政使别称。明清两朝布政使的别称,又称“藩司”、“方伯”,主管一省人事与财务。详见“布政使”条。
指狱史,掌狱法。《汉书·丙吉传》:“丙吉字少卿,鲁国人也。治律令,为鲁狱史。”“吉本起狱法小吏,后学诗、礼,皆通大义。”由此可知,“狱法小吏”,即指狱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