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人
爵名。战国秦二十等爵第三级簪袅的别称。《睡虎地秦墓竹简·传食律》: “不更以下到谋人,粺米一斗,酱半升,采(菜)羹、刍藁各半石。”
爵名,即二十等爵的第三级簪袅的别称。睡虎地《秦简·传食律》:“不更以下到谋人,粺米一斗。”注:“谋人,据简文当为秦爵第三级簪袅的别称。”
爵名。战国秦二十等爵第三级簪袅的别称。《睡虎地秦墓竹简·传食律》: “不更以下到谋人,粺米一斗,酱半升,采(菜)羹、刍藁各半石。”
爵名,即二十等爵的第三级簪袅的别称。睡虎地《秦简·传食律》:“不更以下到谋人,粺米一斗。”注:“谋人,据简文当为秦爵第三级簪袅的别称。”
官名。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置,掌教导亲卫、勋卫、翊卫郎,校试其程文、讲书、武艺,品秩同承议郎(从七品)。五年罢。参见“三卫官”。
官名。北魏置。皇帝左右的侍从护卫,也随同皇帝外出征伐。《魏书·豆代田传》: “豆代田,代人也。太宗时以善骑射为内细射。”孝文帝太和(477—499) 改制罢。
官名,汉置,即扶风都尉,掌护三辅陵园,防禁羌人侵犯。因三辅有陵园,羌人侵犯,故置京兆虎牙都尉、扶风都尉。因扶风都尉驻雍县,故又称雍营都尉。《后汉书·孝安帝纪》:“乙丑,初置长安、雍二营都尉官。”
辽金元时期称北方被征服的各族人组成的军兵为乣军。辽代始置,按隶属关系分,有遥辇乣、各官分乣、各部族乣、十二行乣、群牧二乣及黄皮室乣、咸州乣等七种,设详稳,都监、将军、小将军等官。统属于节度使,以游防镇
官名。唐高宗显庆三年(658)置,从三品下,武散官,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首领,分隶诸卫。宋朝为从三品武散官,神宗元丰五年(1082)罢。武散官名。唐宋置,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唐制秩从三品下,宋制秩从三品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考功司长官,员一人,以带职朝官或无职事朝官充任,掌覆太常拟谥及幕职州县官、流外官较考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考功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见“帘官”。
官名。少暤时主管农事。《左传·昭公十七年》:“九扈为九农正。”注:“扈有九种也……以九扈为九农之号,各随其宜以教民事。”《尔雅·释鸟》扈作“”,为农桑候鸟,借以作农事官名。汉张衡《东京赋》:“嘉田畯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司次官,佐司木中大夫掌木工之政令。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为司木司长官,称司木下大夫。宣帝即位,复置中大夫后,遂仍为次官。正
官名。北齐置。见“曲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