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旨
见“诏”①。
见“诏”①。
官署名。明朝置,为内府制备弹弓泥弹之所。设掌房一员,佥书数员。所制泥弹分轻重大小,各以黄布作袋盛贮,以供皇帝之用。宫廷祗应机构。明置,专备弹弓。所用泥弹,大小轻重,各有等第,以黄布作袋盛之。设掌房一人
官名。元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置诸色库,秩从八品,属大都留守司。掌修内材木及江南征索异样木材,并应办官寺斋事。设大使一人为主官,下设副使一人,司库二人。
官署名。简称敕令所。北宋仁宗时始命宰相提举编修敕令,神宗时复专置司局,以敕令所为名,仍以宰相提举。掌裒集诏旨,类编成书。参见“提举修敕令”。
武官名。见“团营”。
官名。北齐太常寺所属有太史署,置令及丞,掌天文地动,风云气色,律历卜筮等事。隋改属秘书省为太史曹,唐为太史局。参见“太史局”。
官名。西汉属将作大匠,与前、左、右、中并为五校。有丞,主领工徒掌修作事。成帝阳朔三年(前22)省。官名,西汉置,属将作大匠,为五校令之一,有丞,掌领后校所属工徒修建宫室、陵园等土木工程。成帝阳朔三年省
即“督捕清吏司”。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二人,七品。
官名。金朝置。掌贩卖食盐以佐军用。曾设在阳武。
官名。南宋国史实录院置,员一人,以内侍省官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