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官名。民国初期置,为县的长官,掌全县政令;后改称县长。官名。自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知事后,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均未变更。县知事隶属于道尹,为县行政长官,其资格分为
为君主画策的谋士。《韩非子·人主》: “主有术士,则大臣不得制断。”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简称东局,包括东城南段巡捕分局、北段巡捕分局。下设档房、巡捕处、街道所、马号、司狱科、巡查处、发审处、各段、巡捕队。
官名。元置,掌修饰及舆辇事物。属“侍正府”,参见该条。
详“太医院九科”。
尚书仆射别称。《文苑英华》卷三八○沈约《王亮王莹加授诏》: “端副要重,政首民经,任切朝寄。”《魏书·李平传》: “平自在支度,至于端副,夙夜在公。”李平官至尚书右仆射。尚书仆射称端副。尚书令为百官之
宋朝阁名。真宗天禧四年 (1020) 下令营建,以奉真宗御集御书。次年,阁成。仁宗天圣八年(1030) 置天章阁待制,景祐四年 (1037)置天章阁侍讲,庆历七年 (1047) 置天章阁学士、直学士,
即“迷儿军万户”。
见“两京郊社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