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宫中藏冰之室。西汉未央宫即有凌室。汉朝宫中藏冰之室称凌室。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太师下大夫二人,小师上士四人,瞽矇上瞽四十人,中瞽一百人,下瞽一百六十人。太师为乐工之长,小师掌教乐歌,瞽矇为目无瞳子不能见者,掌播鼗柷、鼓琴瑟、弦歌、诵诗。北周综合《周礼》中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历代多有此制,如《明史记事本末》卷二八记明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赐宴温州何渊于廷,以招隐诗赐之。”
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僧人。长官为僧会。清沿明制未改。唐、明、清在县设立的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清史稿·职官三》:“府僧纲司都纲、副都纲,州僧正司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设一人,正七品,分理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
官署名。清末置,属学部。掌支计出入,典领器物及教育恩给之事。设郎中一人为主官。下设两科:度支科,掌本部经费的收支报销及本部每年收支的预算、决算及教育恩给事项,管理本部所有财产器物,核算各省教育费用;建
官名,汉置,为右扶风的副贰长官,佐右扶风行其职事。参看“右扶风”条。
宋朝经略司干办公事简称。
官名。唐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功局。员二人。正七品,为司珍之佐。协掌金玉宝货。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宫中女官名。见“司珍”。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宪司次官,员二人,佐司宪中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