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牧署典署、署丞
官名。明置,为良牧署正副主官。见“良牧署”。
官名。明置,为良牧署正副主官。见“良牧署”。
官名合称。见“机宜”。
官名。清朝内火器营之长官。额设一人,正三品,于营总内拣补。在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总统大臣统领之下,掌内火器营训练之事。
官署名。北齐置,掌诸营建土木工程。设将作大匠为长官,有丞四员,又置功曹、主簿、录事等属吏。若有营作,设将、副将、长史、司马等官,辖诸军主、军副,幢主、幢副等。隋初沿置,丞、主簿、录事各置二员,领左、右
官名。辽北面官。长宁宫都部署司副长官。
官员任用类别之一。清制,官员初任, 多系署职, 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规定:“署职各官,历俸二年,果有实政,该督抚具题,吏部覆准,方与各官较俸升转。”署职年限照上述规定为二年,间有延长和缩短。王
爵名,汉武帝置,为《武功爵》的第九级。《史记·平准书》:“请置赏官,命曰武功爵。”注:“瓒曰:《茂陵中书》有武功爵:一级曰造士,二级曰闲舆卫,三级曰良士,四级曰元戎士,五级曰官首,六级曰秉铎,七级曰千
官署名。元朝置,掌宫室帷幙帐房陈设,牧养骆驼,供进乳酷。初于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设尚舍监,秩正四品。武宗至大元年(1308),改为尚舍寺,升正三品。四年,复改为监,不久,又改为寺。仁宗延祐三年(
官名。三代始置。殷、周、春秋沿置。王室为卿爵,诸侯国或卿爵、或大夫爵,为国君重要辅佐大臣之一。春秋鲁、宋等国又设大司寇、少司寇,郑国有野司寇。战国时或称邦司寇。主刑狱诘盗,督造兵器。西汉衰帝元寿元年(
职掌名。明朝设于各都指挥使司及卫所等机构。专指统掌本司事以外的副职,一般一至二人,掌练兵及屯田等事。
官名。清置,见“王府参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