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利都监
官名。辽置,见“舍利司”。
官名。辽置,见“舍利司”。
官名。① 明之武官。无品级,无定员,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其上加提督、提调、巡视、备倭等衔,皆随事立名。初期多以公、侯、伯、都督充之,故各有本品。有挂印称将军者,如湖广曰平蛮将军; 有总
吐蕃君长的称号。《新唐书·吐蕃传》:“其俗谓强雄曰赞,丈夫曰普,故号君长曰赞普。”
汉朝郡县属吏,有内外之分,在政府办公的称内吏,在郡府县府外工作的为外部吏,如乡的有秩、游徼等。参看《后汉书·百官五·乡有秩》。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四科:第一科所掌为:一、土地收用法等之具案及颁布事项;二、国有、公有、私有土地之清查事项;三、变更行政区划及统计土地面积事项。第二科所掌为:一、岛地
官名。金置,秩正八品,掌监诸仓出纳之事。
官署名。即柱国大将军官府,西魏、北周时设长史、司马、司录,皆正七命; 中郎、掾、属,皆正五命; 列曹参军,正四命; 参军,正三命。诸僚属命品亦有高于上述规定者。《周书·裴文举传》:“(北周武帝)天和(
官名。北魏置,管理太学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两晋南朝及北齐皆置国子祭酒,管理国子学,太学唯置博士,或属太常,或属国子祭酒。唯北魏并立国子学、太学,各置祭酒主
官署名。宋太宗时置,掌整顿三司废怠事务。官署名。宋太宗特置,属三司,掌整顿三司废怠事务。
官署名。简称淮西行院。元世祖至元十年(1273)四月由山东行院改立,置司正阳(夹淮河东西二镇,东属安徽寿县,西属颍上),掌淮西戍军。十一年三月,改为淮西行省。八月,复降为行院。十二年七月罢,事归河南行
尚书省七兵曹及其长官的省称。《魏书·王衍传》: 迁“度支尚书,仍转七兵”。详见“七兵尚书”。官名。尚书郎中,魏有五兵郎,即中兵、外兵、别兵、都兵、骑兵。晋又分中兵、外兵为左右,成为七兵,称七兵曹,或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