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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主管。《尚书·周书·泰誓》: “亦职有利焉”。蔡沈集传: “职,主也。”②职务、官职。《尚书·周书·周官》: “六卿分职。”《周礼·天官·序官》: “设官分职”。③宋朝任官制度。宋朝任官有官、职、差遣之别。职以待文学之选。翰林学士、诸殿大学士、学士、馆职、阁职均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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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署名。辽朝置。契丹语“拽剌”为勇士之意,在朝廷掌护卫、在军中司侦候。千拽剌详稳司统领千拽剌军,长官为详稳,为军中要职。圣宗统和十九年(1001),“以千拽剌详稳耶律王奴为乙室大王”(《辽史·圣宗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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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元置,见“上都留守兼本路都总管府”。

  • 刑部十二部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按所分管的省份设刑部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属部,浙江部兼领云南。各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各理一省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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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缇骑营士

    即缇骑,详“缇骑”条。《后汉书·孝桓帝纪》:“占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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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署名。即尚书省吏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吏部。

  • 发引使

    使职名。金朝勋臣死后,皇帝派官员担任送丧柩车的执引前导,称发引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