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考试院的长官,综理全院事务,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任免所属考选委员会委员长、委员,铨叙部部长、次长,国民政府颁发有关考试院主管事项的命令,由院长副署。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考试院的长官,综理全院事务,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任免所属考选委员会委员长、委员,铨叙部部长、次长,国民政府颁发有关考试院主管事项的命令,由院长副署。
官名。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世代为其官而无员限。
官名。宋置,见“太乐局”。
官制用语。即俸钱。宋朝官员正俸的一种。依官位分等支付钱币,部分折支实物。又宋朝士兵俸钱亦称料钱。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统领南京侍卫亲军。
海关海事部巡工科洋员。见“海事部”。
卫士名,三国吴置,隶属无难督,掌护卫皇帝。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机构之一。顺治(1644—1661)初置。掌金银、缎匹、颜料诸物之藏贮支销。设满洲郎中四人,员外郎二人,司库六人,管理库务。十三年分建三库,遂废。
官名。简称车驾司员外郎。明清兵部车驾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驾部员外郎设,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车驾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
官署合称。宋朝置通进司掌收受银台司所领天下章奏案牍及阁门京百司奏牍、文武近臣表疏以进御,然后颁布于外;银台司掌收受天下奏状案牍,抄录其目进御,发付勾检,纠其违失,督其淹缓,兼领发敕司。设知司官二人,以
指狱史,掌狱法。《汉书·丙吉传》:“丙吉字少卿,鲁国人也。治律令,为鲁狱史。”“吉本起狱法小吏,后学诗、礼,皆通大义。”由此可知,“狱法小吏”,即指狱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