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盐道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专司粮储及盐务。雍正十三年(1735)改河南开归道为分守粮驿盐道、停大梁道兼理之责。
专职道员名。清代在一般省份均设盐运使或盐法道,唯河南置粮盐道一人,兼理粮政与盐法。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专司粮储及盐务。雍正十三年(1735)改河南开归道为分守粮驿盐道、停大梁道兼理之责。
专职道员名。清代在一般省份均设盐运使或盐法道,唯河南置粮盐道一人,兼理粮政与盐法。
见“古邹大加”。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六品。属尚寝局,掌门閤灯烛之事。唐朝改正六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寝局。掌阁
监狱名。据《唐六典》记载,唐代于西京置京兆府狱,长安、万年两京县亦均有狱。京府、京县的监狱不仅由府尹、县令管辖,而且直接受朝廷监督,中央官员犯罪也常拘系于京兆狱。因此京府、京县的监狱兼具中央监狱和地方
官名。汉朝西域各国与汉朝交往频繁,多置有译长,或分左、右。《汉书·西域传》,卑陆国有左、右译长各一人。官名,汉时西域卑陆国等置,掌翻译。汉时西域诸国与汉朝来往,需要翻译,故西域诸国都置译长,有的分左、
清朝地方士绅对州县官之尊称。
官名,汉时伊都国置此官。《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伊都国,官曰尔支,副曰泄谟觚、柄渠觚。有千余户,世有王,皆统属女王国。”
官名。明制以布政使司参政掌押运漕粮进京之事,称押运参政,见《明史·食货志三》。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长秋寺中山署。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之属官。顺治十七年(1660)设于礼仪院,共四人。正六品。掌供祭祀之俎实。康熙十六年(1677)改隶掌仪司。三十七年增设一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俎官。
官名。明太祖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于将作司置,正五品,佐卿、少卿掌司事。洪武元年(1368)改将作司隶工部,六年改司正六品,司丞品秩亦随降。十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