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军
金代签发汉人为兵的制度。见“汉军(2)”。
金代签发汉人为兵的制度。见“汉军(2)”。
官署名。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由本部堂官酌委所属司员管理,掌理收纳户部拨银及山东、安徽、福建、河南、山西等省解部银,并支给官员、吏役,以供养赡。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卫生部直辖机关。国民党政府卫生部为讨论全国卫生设施而设置,依照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二月十七日公布的《中央卫生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本会委员定为十三至十七人,由卫生部部长延聘富有卫生学识经验的
官名。西汉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始置,秩二千石。初欲以主盐铁收入,因杨可告缗后上林苑保管财物众多,乃令主上林。凡上林诸机构、库藏,离宫禁苑农田水池禽兽及供宗庙用牲,均归其职掌。元鼎四年悉禁郡国铸钱,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以郎官以上官充任,其地位相当于通判。九年罢。
官名,西汉置,属太仆,掌养良马。蹏,“蹄”字的古号。“昆蹏令”即“昆蹄令”。详“昆蹄令”条。
清代河道总督的副职。见“河道总督”。
监狱官名。北洋政府置于新监狱,承典狱长之命,分掌警备、教育、作业、卫生、用度及其他事务。监狱各科科长以看守长兼任。陆军监狱设看守长一至四人,相当于准尉。国民党政府监狱沿置。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地亩粮赋。喀什噶尔、叶尔羌各设四品伯克之一,内喀什噶尔一人兼回兵副总管。伊犁、和阗等处共设五品伯克七人。拜城设七品伯克一人。
明朝由捐纳而取得贡生资格者用此称。清朝称例贡。
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属官。营造司之铁作、漆作,养心殿造办处等处皆设。无品级。隶于司匠之下。分掌器物造作及管理匠役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