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秘书丞,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秘书丞。
官名。五代置,为诸司使之一。宋初沿置,属西班诸司使。后多不领本职,用为武臣阶官。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为西作坊使。
官名。战国秦置。主造兵械等器物的工官。《三年相邦吕不韦戈铭》: “三年相邦吕不韦造,寺工诏,丞义,工写。”
官署名。北宋置。或称提点仓场司、提点仓草场所、都大提点在京仓场司、都大提点仓场所等。掌开封各粮仓、草场粮草积储、出纳等事务。设监官二人,以閤门祗侯以上充任。真宗时,又别置都大提举官二人,以朝官、诸司使
官署名。西夏置,为掌管道教的机构之一。
即公元938年后辽之“南京留守”。
州门下吏名。北魏置,见“记室从事”。
国民参政会内所设审查议案的组织。见“国民参政会”。
官署名。南朝梁、陈置,属少府卿、设令、丞。详见“平水令”。
官名。同“宪盗”。战国秦置。掌追捕盗贼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害盗别徼而盗,驾(加)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