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礼部尚书

礼部尚书

官名。 北魏始置, 为礼部之长官, 王䛯曾任此职,然其制不详。西魏初为尚书省十二部尚书之一。隋朝设一人,正三品,属尚书省,为中央行政机构六部之一礼部的最高行政长官,掌礼仪、祭祀、宴享及学校之政令,总判部属各司事。自此地位提高,历代相沿不变。唐朝置一人,正三品。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称司礼太常伯,咸亨元年 (670) 复旧。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春官尚书,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旧。玄宗开元二十四年 (736) 以后,又兼管贡举事。唐中叶以后,诸部尚书多为外官兼官,渐成不治部务之空衔,故本部事务多由侍郎主之。五代因之。北宋前期为三品寄禄官,不任本职。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后,始实领礼部事,升为从二品。辽朝亦设,为南面官。无实职,多为加官。金朝设一员,正三品。元朝改属中书省,初设二员,成宗元贞元年 (1295) 增一员,领会同馆事,共三员,正三品。明初以废中书省,六部尚书直隶于皇帝,事权提高,升为正二品,额一员。成、弘以后,率以翰林儒臣为之,由此登公孤、任辅导者,冠于诸部。清沿明制,初以承政为礼部长官,顺治元年 (1644) 改承政为尚书。五年,定满、汉各一人。初制,满员一品,汉人二品。顺治十六年,改满尚书二品,康熙六年 (1667)复故,九年仍改二品。至雍正八年 (1730),满、汉尚书俱定为从一品。宣统三年(1911),礼部改典礼院,遂废。


官名。为礼部长官,掌礼仪、祭祀、宴飨、贡举等事。清朝礼部尚书还监管乐部、太常寺、鸿胪寺等。《新唐书·百官一·礼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其属有四:一曰礼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清史稿·职官一·礼部》:“光绪二十四年,省光禄、鸿胪二寺入之……三十二年,以光禄、太常、鸿胪三寺同为执礼官,仍省入。更精膳司曰光禄,主客司曰太常,并各置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鸿胪事稍简,归入典制司,增员外郎一人,并满、汉参用。”参看“礼部”条和《历代职官表·礼部》。

猜你喜欢

  • 京吏

    指在京城各中央机构办事之吏。清制,京吏有三: 供事、经承、儒士。指京城各衙门的官吏,以别于地方官吏。《清会典》:“凡京吏之别三:一曰供事,二曰儒士,三曰经承。”

  • 南中大将军

    官名。三国魏置。魏元帝咸熙元年(264),交趾吴将吕兴奉表降魏,魏以吕兴为使持节、都督交训诸军事、南中大将军,策命未至,兴为下人所杀。二品,不常置。见《三国志·三少帝记》。杂号将军名,三国魏置,掌征伐

  • 臣服

    以臣礼事君,《尚书·周书·康王之诰》:“今予一二伯父,尚胥暨顾,绥尔先公之臣服于先王。”

  • 典卫丞

    官名。三国魏末诸子国置。南朝梁伯、子国亦置。职掌同典卫令。参见“典卫令”。官名,三国魏末各子国置,掌府第警卫。南朝梁伯、子国皆置,职掌与魏同。

  • 左大理平

    官名,即左廷尉平,为大理(廷尉)属官,掌审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参看“大理平”条

  • 抚军副长

    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设置,见“护国军军政府军务院”。

  • 御马司司正

    官名。明初置御马司,其长官为司正,掌御马,正五品;其佐官为副司正,从五品。见《明史·职官三》。

  • 丞监

    官名。战国秦国置。掌监察。《商君书·禁使》: “今恃多官众吏,官立丞监。夫置丞立监者,且以禁人之为利也。而丞监亦欲为利,则何以相禁。”

  • 批红

    公文制度。亦作批朱。明朝章奏批答过程中,需先由内阁大学士票拟文字,再交由司礼监,经秉笔、随堂太监用朱笔批改,然后方可准行。这是内阁与司礼监互相制约的方法。

  • 断丞

    即“大理断丞”。官名。宋代大理寺左断刑厅置断丞六人,协同司直、评事,掌左断刑厅审讯之事。参见“左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