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科
官署名。明清六科之一。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二人。初隶承敕监,后隶通政司。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六人。永乐(1403—1424)中,六科自为一署。掌监订礼部仪制,纪录大臣曾经纠劾削夺、有玷士论者,以核赠諡之典。清顺治(1644—1661)中沿置,设都给事中满、汉各一人,左、右给事中满、汉各一人,给事中汉二人。康熙四年(1665),只留给事中满、汉各一人,余俱裁。五年,增设掌印给事中满、汉各一人。掌稽核典礼事务,注销礼部、宗人府、理藩院等衙门之卷。雍正元年(1723)改隶都察院。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礼科右给事中官名。参见“礼科左给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