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起居注
官名。北魏置,见“起居令史”。
官名。北魏置,见“起居令史”。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宪司长官,员二人,佐大司寇卿制订刑法,并依据刑法决定罪犯刑罚轻重。下设司宪上士、司宪中士、司宪旅下士以佐其职。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宣帝即位
明朝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湖广 (今湖南、湖北) 置二人,余皆一人,湖广置二人,督理一省学校教育及各种文化学术之事。清初沿设于各省。雍正四年 (1726) 改提督学政。专职道员名。明
官名。见“总督仓场侍郎”。仓场总督是“仓场侍郎”的别称。因其总督各仓监督,故称其为“仓场总督”;主管京仓、通仓的政令等。详见“仓场侍郎”条。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置,属刑部,掌助理详复之事。在任满二年,通计历任成四考,有举主二人,许转合入京朝官。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即“别试所”。
官署名,亦为政区名。明置,为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的简称。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于辽东北部置三万卫,管辖兀者、乞列迷、女真地区,以千户侯史家奴为指挥佥事。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建州女真首领阿哈出来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甸祝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下设甸祝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唐朝卫尉寺武器署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掌在外使用之兵器,祭祀、巡幸则纳于武库。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殿前都点检司武器署置,位提点下,从六品,掌卤簿、仪仗、旗鼓、笛角之事。
官名。明清刑科之属官。协掌科事。明洪武六年(1373)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八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从七品。万历(1573—1619)中裁二人。又,南京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太府寺司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