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渠掾
郡分职吏名。见“郡水曹”。
郡分职吏名。见“郡水曹”。
官名。清朝派往新疆地区的驻札大臣。位在参赞大臣及办事大臣之下。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后陆续在喀什噶尔、哈密等地设置。辅佐驻防将军协理该地区事务。
清代职役名。掌一图征催之役。见“都图”。
郡门下吏名。《后汉书·百官志》谓三公府有“奏曹,主奏议事。”东汉郡国亦有奏曹。设官有掾、史。奏曹掾见《两汉金石记》一一《苍颉庙碑阴》及《太平御览》二五九引《风俗通》;奏曹史见《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786) 置为左监门卫长官,一员,从二品,位大将军上。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 行幸,则率属于衙门监守。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神宗元丰(10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四年(1406)置,又称北京苑马寺,辖清河、金台、涿鹿、卢龙、香山、通州六监,各监又下辖四苑,共二十四苑。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设卿,从三品,少卿,正四品,寺丞,正六品; 各监设监正
官署名。即“徕远清吏司”。
官名。简称“步军统领”,俗称“九门提督”。清朝步军统领衙门之最高长官。额设一人。初设时名“步军统领”,专管八旗步兵,秩正二品。康熙十三年 (1674) 兼提督九门事务。三十年兼管巡捕三营 (南、北、中
官名。清朝神机营总理文案处之职官。咸丰十一年 (1861) 设,二人。位翼长、委翼长之后。协掌章奏文移。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二不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六品。
地方侨务机关。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十月十六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福建暨南局章程》的规定,其职权是保护华侨,主办有关华侨教育、实业,发给旅行证明,调查华侨情况,推销公债等。设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