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当官
官名统称。宋朝诸州粮料院、钱监、监仓、监盐、监酒、监镇、作院、交引、库务、监门、监茶、监场、监务等官的统称。诸州、军随事而置,掌场务库藏出纳之事。征榷场务每年皆有定额,年终据其登耗予以奖惩。其课利所入,每日具数申报本州。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诸路州、县有阙,令漕臣奏辟。二年,令以二年为一任,满六考许关升。金世宗大定(1161—1189)中规定,掌管仓库院务之官为监当官。
官名。宋设此官,掌茶盐酒税场务征输及冶铸之事。见《宋史·职官七·监当官》。
官名统称。宋朝诸州粮料院、钱监、监仓、监盐、监酒、监镇、作院、交引、库务、监门、监茶、监场、监务等官的统称。诸州、军随事而置,掌场务库藏出纳之事。征榷场务每年皆有定额,年终据其登耗予以奖惩。其课利所入,每日具数申报本州。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诸路州、县有阙,令漕臣奏辟。二年,令以二年为一任,满六考许关升。金世宗大定(1161—1189)中规定,掌管仓库院务之官为监当官。
官名。宋设此官,掌茶盐酒税场务征输及冶铸之事。见《宋史·职官七·监当官》。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清朝八旗都统衙门中供本旗之使令而无固定职位之官员。即闲散世职、不掌图记之佐领及改补降调等官。除挑补印房章京及随印房学习行走外,皆令随本旗衙门行走。
官名。清朝内务府广储司之职官。又作“总管六库郎中”,或简称“总管郎中”总掌司属六库之出纳。额设四人,本府二人,部员兼充二人。
汉朝对太子和诸王的尊称。如同尊称皇帝为陛下。魏晋南北朝时,也有称皇帝为殿下的。到唐朝,太子、皇后、皇太后都称殿下。《事物纪原·二·殿下》:“汉以来,皇太子、诸王称殿下,汉之前未闻。唐初百官于皇太后亦称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中曹操置,三国魏沿置。掌冶金等事,典作农战之具。洪饴孙《三国职官表》列为四品。三国蜀亦置。见《三国志·王惰传》、《张裔传》。官名,东汉献帝年间曹操置,三国时魏蜀
僧号。藏语音译。意为“上师”,乃喇嘛教对僧侣之尊称。十五世纪宗喀巴所创立的黄教传布到西藏、蒙古,至清朝则有驻京喇嘛、藏喇嘛、番喇嘛、游牧喇嘛之名。
官署名。即少府监,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 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少府监。参见“少府监”。1、官名,东汉章、和二帝后置,属少府,由宦者充任,秩六百石,为少府之副。2、唐高宗改少府监为内府监,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收受在京衙门的文书,编号登记后分发各司承办。现审案件,由本处呈送堂官签字后分发各司审判。旗人命案,由本处带仵作验尸。本处由各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及七品小京官轮值;每日满、汉司员各一
见“十雄将军”。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三年(1133)置,掌修国史、日历。以宰臣提举,选侍从官为修撰。四年,改称史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