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铠署
官署名。唐初掌甲胄之官署,太宗贞观六年(632)改为甲坊署。
官署名。唐初掌甲胄之官署,太宗贞观六年(632)改为甲坊署。
官名。即“陕西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位催长下,负责催办具体事务。自九品至无品级不等。
官名。北魏、北齐置。《魏书·范绍传》: “转右都水使者。”详见“都水使者”。
医学教官名。元置,见“医学”。
见“备身五职”。
医官名。晋朝置。银印青绶。与“太医都尉”有别。参见“殿中太医”。
官名。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护国军政府置于大元帅府,为参军处的主官。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重建大元帅府后仍置。国民党政府时期为国民政府参军处的主官。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国民政府改组
官名。北齐置。参见“原仇局”。
官名。金代三司设此官。泰和八年,省户部官员置三司,三司指盐铁(兼劝农)、度支、户部。同签三司事为三司主官之一,正五品,品位在使、副使、签三司事之下,与其共掌劝农、盐铁、度支。见《金史·百官一·三司》。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民国三年、四年(公元1914~1915年)北洋政府总统府中有指挥处,设指挥使,执政府的指挥处当是沿总统府之制而设,职掌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