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同知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为厅之长官,掌厅事。清制,直隶厅或厅之长官,分设理事同知、理事通判、抚民同知及抚民通判。属同知者,正五品; 属通判者,正六品。
官名。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置,属奉天府。员额一人,满缺,掌词讼及礼仪诸事宜。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改为“军粮同知”,参见该条。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为厅之长官,掌厅事。清制,直隶厅或厅之长官,分设理事同知、理事通判、抚民同知及抚民通判。属同知者,正五品; 属通判者,正六品。
官名。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置,属奉天府。员额一人,满缺,掌词讼及礼仪诸事宜。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改为“军粮同知”,参见该条。
官名。即左威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左威卫将军。
官署名。明朝内府所属机构,掌酿酒及酒糟制物。设提督太监一员,佥书无定员。宫廷祗应机构。明置,专造竹叶青等各种酒,并糟瓜茄。设提督太监一人,佥书数人。
武官名。唐制,军队戍守之地大者为军,其次为城、镇。天宝以前各置使,隶属于都督或节度使。城使领属之兵,自数百至七千不等。如朔方节度使所属东西两受降城各领兵七千,马一千七百匹;剑南节度使所属平戎城领兵千人
官署名。明朝卫所制度,各卫均置,设指挥使一人,正三品,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镇抚司镇抚二人,从五品,及经历司经历等官,多为军官世袭之职。掌本卫军队,外卫统于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始设于永乐五年 (1407),左右各一人,正六品,与右监副佐监正掌苑囿、园地、牧畜、种植之事,为宫廷提供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后与监正不常置,乃以监丞署职。
官名统称。宋朝起居郎、起居舍人、左右司谏、左右正言等官统称。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普通六年(525) 刊正将军名号后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属官,统禁军骁骑之士,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下设右骁骑率中士、右骁骑倅长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春秋时吴国置。吴王夫差时吴国军队分中军、左校、右校。左、右两校各设司马。右校司马为右校长官,掌军政。《越绝书·外传·吴王占梦》:“王孙骆为左校司马,太宰噽为右校司马。王从骑三千,旌旗羽盖,自处中
官署名。元宪宗三年(1253),忽必烈受京兆分地,奏以河东解州盐供军用,立从宜府掌管其事,屯田凤翔,募民受盐入粟,转输四川。宪宗七年(1257)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