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授
亦称特简、简授、简补、简放。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凡不经开列,由皇帝特旨而授官之例。在京京堂以上、在外道府以上各缺经本衙门或吏部具题,带领引见奉旨补授。
亦称特简、简授、简补、简放。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凡不经开列,由皇帝特旨而授官之例。在京京堂以上、在外道府以上各缺经本衙门或吏部具题,带领引见奉旨补授。
官名。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置,监修民国历史,由国务总理兼领,地位在馆长之上。参见“国史馆”。
官署名。三国魏置,设郎,隶尚书台。西晋省。曹名,为尚书属曹,三国魏置,其官为农部郎,主曹事,掌屯田政令。《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屯田郎中。”注:“魏尚书有农部郎。”参看“农部郎”条。
官名。西汉置,属水衡都尉。官名,掌管粮食仓库。《历代职官简释》:“汉制,水衡都尉所属有农仓长丞。《汉书·张敞传》载为甘泉仓长。盖每仓均有仓长。”参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
官名。门下省属官。晋朝置,九品。南朝宋、梁、陈,北魏、北齐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七品上。隋朝降为流外官。
官制术语。指受命掌管官吏选举。有时非吏部官员或吏部官员调任他职后,亦得奉诏典选,兼理选举事务。《北齐书·源彪传》: “(后主)天统(565—569)初,(彪)入为吏部郎中,迁御史中丞,典选如故。”
官吏提升叫转迁。《汉书·孔光传》:“窃见国家故事,尚书以久次转迁,非有踔绝之能,不相踰越。”
官署名。金朝置,属宫师府。掌东宫閤内之禁令、省察宫人廪赐给纳诸物。设都监、同监领局事,秩正九品、从九品。
职衔名义。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为机密要职。西汉多加予中朝官,位次于领尚书事,可同时加予数人。武帝时以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东汉多以大臣录尚书事,加此者极少。三国皆置,蜀位次于录尚书事,吴
① 官府礼法。《管子·侈靡》: “官礼之司,昭穆之离。”② 官吏对上级长官的赠物。
官名。三国吴孙权黄龙元年(229)置。《三国志·胡综传》: “(徐)详、(胡)综并为侍中,进封乡侯,兼左、右领军。”官名,汉献帝建安四年曹操置领军,掌领禁军。见《晋书·职官志·中领军将军·护军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