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添支

添支

官制用语。又称增给,宋朝官员的一种加俸。宋制,有官、职、差遣之别,除本官正俸料钱、衣粮外,带职与任差遣则另加钱、米等,称为添支。北宋前期,权三司使、知开封府,百千;权发遣三司使,五十千; 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副使,观文殿大学士,三十千; 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宫观判官,三司判官、判子司,开封府判官,提举诸司库务,管辖三司军大将,提点内弓箭库,二十千; 宫观都监、勾当官,十七千; 资政、端明、翰林侍读、龙图、天章学士,枢密直学士,龙图、天章直学士,十五千;群牧使、副使,开封府推官,三司河渠勾当公事,同管勾河渠案公事,十五千; 群牧都监,十三千;银台司、审官院、三班院、吏部铨、登闻检院、登闻鼓院、太常礼院主判官,纠察在京刑狱,群牧判官,监祭使,十千; 判司农寺,七千; 知、判诸路州、军、府,自六十千至七千,凡八等; 有都总管、经略安抚等使者,自五十千至七千,凡六等; 通判,自二十千至七千,给铁钱则自八十千至五十千,皆四等; 转运使、副使,发运使、副使,提点刑狱,劝农使,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事,自三十千至七千分五等,给铁钱则自十百五十千至八十千分三等; 诸路副都总管、权总管、都钤辖,路分钤辖,州钤辖、路分都监,自五十千至八千,凡六等; 府界及诸路州、府、军、监、县、镇都监、巡检、寨主、监押,自诸司使至三班借职,十五千至五千,凡六等; 监当官,自五千至四千,凡二等; 提举,提点铸钱,自二十千至十五千,凡二等; 皆以月给。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差遣添支依新寄禄官高下分等,带职人改领职钱。徽宗时,带职人职钱改为贴职钱,另给添支钱或添支米。南宋时,内外官有添支料钱,在京厘务官又有添支钱、添支米等。

猜你喜欢

  • 前引大臣

    官名。清朝侍卫处之职官。掌皇帝出入之扈从。额定十人,于内大臣、散秩大臣及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副都统内特简。凡皇帝朝会、祭祀、驾出、驾人以及谒陵、耕耤等,皆扈从前导。凡皇帝御经筵、六阅、御楼受俘赐见等,

  • 京都园苑四面监

    ①官署合称。即唐朝司农寺所属东都苑东、西、南、北四面监,各置监一员、副监一员、丞二员,分掌所管方面苑内宫馆、园池; 又有录事、典事等。②唐朝司农寺属东都东、西、南、北四面监长官的合称,各置一员,从六品

  • 镇统制

    官名。清代军制,一万二千人为一镇,统辖一镇的军官称镇统制,也简称镇制、或统制,由副都统充任,掌帅全镇。其属官有正参谋官、二、三等参谋官、执事官、中军官、正军械官、正执法官、正军需官、正军医官、正马医官

  • 尚方令

    官名。秦始置,两汉因之。为尚方署长官,隶少府,秩六百石。有丞。东汉常任宦者。汉末 (一说西汉武帝时) 分置中、左、右三令,各有丞。历代或省或置。魏、晋、南朝宋七品,梁一班,北齐隶太府寺。唐朝去“方”字

  • 冢人

    官名。① 掌墓地兆域的官吏。春秋战国置。《仪礼·士丧礼》: “筮宅,冢人营之。”郑玄注:“冢人,有司掌墓地兆域者,营犹度也。”②《周礼》中掌王陵墓地兆域的官员。一说为周朝置。《周礼·春官》:“冢人,下

  • 云南司

    官署名。即“云南清吏司”。

  • 宰祝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献牺牲以荐祭祝。《淮南子·时顺训》:“乃命宰祝,行牺牲,案刍豢,视肥臞全粹”,“以犬尝麻,先荐寝庙”。

  • 都水监丞

    见“都水丞”。官名。隋唐至宋金,都水监的丞称为都水监丞,元则称都水监监丞。

  • 祝能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六“元祐二年三月条”记“戊辰,夏国进奉使祝能野乌裕实克等见于延和殿。”祝能为野乌裕实克等的官称。

  • 太史博士

    官名。北魏置,属太史令。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六品中、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掌观测天文,推算历法。官名。北魏等置,六品中,掌天文日历等。见《魏书·官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