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差教授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因以孝、 悌、睦、 婣任、 恤、 忠、 和“八行”取士,令诸州添差八行教授,以八行中选者充任。八年,令止许添差大藩,不预职事,后许与学生讲学。宣和二年(1120),令八行出身人不许添差教授,应依法堂除者依旧制正式除授,不称添差。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因以孝、 悌、睦、 婣任、 恤、 忠、 和“八行”取士,令诸州添差八行教授,以八行中选者充任。八年,令止许添差大藩,不预职事,后许与学生讲学。宣和二年(1120),令八行出身人不许添差教授,应依法堂除者依旧制正式除授,不称添差。
官名。金置。太祖建国时,以四勃极烈共掌国政,将国相撒改为国论忽鲁勃极烈,意为国家诸部统帅勃极烈,参议国政,统军作战。太宗改制,仍存此职。熙宗时废。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一年(795) 增置,为正八品下武散官,专授归唐将领,隶诸卫。武散官名。唐置,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秩正八品下。
“领羽林四厢直卫”的省称。
①六种掌管府库的官职合称。一说为殷朝官制。《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六府,曰: 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典司六职。”郑玄注:“府,主藏六物之税者,此亦殷时制也。”②西魏、北周天官府、地官府
宋朝“纠察在京刑狱司”省称。
官名。唐置,为盐院主官,掌卖盐。见《旧唐诗·食货志上》。
郡分职诸曹之一。《后汉书·百官志》记公府决曹主罪法事。汉代郡亦置决曹,有掾与史。决曹掾见《后汉书·郭躬传》,决曹史见《汉书·路温舒传》。其下有书佐,见《汉书·萧育传》。魏晋后郡掌治狱之曹,或称法曹或称
县工官名。秦置,《吕氏春秋·季春纪》说:“是月也,命工师令百工。《睡虎地秦墓竹简》中工师之名凡三见。传世秦丞相触戈、上郡守疾等戈,也都勒有工师及工人姓名。
官名,汉置,掌助廷尉平审理朝廷直属监狱的罪犯。《汉书·杜周传》:“义纵为南阳太守,以周为爪牙,荐之张汤,为廷尉史。”官名。汉代廷尉的属官。掌决狱、治狱。《汉书·于定国传》记于定国为廷尉史,“与御史中丞
官名。见“麟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