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部长
民国政府成立,初设海军署,不久改为部,设部长一人,掌管部务,政务、常务次长各一人,其属有总务、军术、军务、舰政等八司。
民国政府成立,初设海军署,不久改为部,设部长一人,掌管部务,政务、常务次长各一人,其属有总务、军术、军务、舰政等八司。
官名。金朝置。太祖建国后,设四勃极烈共掌国政,弟杲任国论昃勃极烈,意为国家第二勃极烈。杲死后官废。官名。金代设此官,掌管阴阳。参看《金史·百官一》和“勃极烈”条。
参见“内三郎”。
即首相,揆,掌管,管理。宰相为总百事之官,常数人担任,居首位者称首揆。
官名。唐朝始置,为宫廷女官,员二人,正六品,属尚仪局。掌纪功书过。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亦置,同唐制,掌宴见进御之事。凡后妃宫人御于君所,谨书记其月日。明永乐 (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八“元符二年四月”条记,己卯,“言衙头差大使庆瑭威科卜、磋迈喀结桑等来计会。”庆瑭为威科卜的官名。吴广成《西夏书事》卷三十一译作“庆唐”。
① 宋朝司封、司勋、考功、度支、金部、仓部、祠部、主客、膳部员外郎之统称。②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置,属户部,员二人,佐理户部左曹之事。
科举考试中试卷名目之一。明清时应试者的原卷(墨卷)须由誊录入用朱笔誊写后送交给考官评阅,称为朱卷,以防考官认识应试者的笔迹之弊。
武官名。清置,为火器营的主官。见“火器营”。
官名。别称协统,清末新陆军一协之长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协一人,从二品,由协都统充,简放。掌统辖全协。
官名。明清太医院之属官。掌各科诊治之法。朱元璋吴元年(1367)设。俱以父祖世业代补,或在外访保精通医术者充之。凡医术十三科,学习三年或五年,经三试,定其升降。在内充御医局之四御医,王府、文武百官有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