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苑监副监
官名。唐朝太仆寺沙苑监次官,置一员,正七品下。
官名。唐朝太仆寺沙苑监次官,置一员,正七品下。
即“秃鲁花”。
官名。麴氏高昌国民部次官,协助民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至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
官名。元置,为徽政院的佐官。见“徽政院”。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六品以下为之,曰一人侍读。
见“监使”。官名。宋代与府、州、军同一级的政区有监,其长官为监使。以京朝官出知其事者称为名监事,简称知监,其职掌与属官略同于知州,参见“知州”。
即“北院大王”。
即“护乌桓校尉”。官名,也简称乌丸校尉。护乌丸校尉即护乌桓校尉,在《汉书》、《后汉书》中称“乌桓”,在《三国志》中则称“乌丸”。《后汉书·顺帝纪》:“护乌桓校尉耿晔遣兵击鲜卑,破之。”《三国志·魏书·
官名。元朝置,为功德司副官,佐功德使掌佛教事务,秩正三品。
唐配备给公主、郡主与县主的服役人员。据《通典·职官十七》记载,“邑士,公主八十人, 郡主六十人, 县主,四十人;特封县主,三十四人”。开元中准钱发给,成为爵禄的组成部分。
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之一。本名左右武候府,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置,掌车驾出,先驱后殿,昼夜巡察,执捕奸非,所领府兵称佽飞卫士。设官与左右翊卫同,惟增设察非掾二人,专司纠弹之事。参见“左右翊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