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长
官名。民国设此官。中央各部除设部长之外,还设次长,相当今天的副部长,如政务次长,常务次长。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为中央行政各部的副首长,员额一人。北洋政府沿其制设,为简任官。其称号如外交次长、内务次长等。各部一般均设一人;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内务部设二人,旋裁去一人;二年(公元1913年)内务与财政两部各设二人;三年(公元1914年)内务、财政、陆军、交通四部各设二人,五年(公元1916年)内务与交通两部裁去一人;十六年(公元1927年)陆军部设四人、贴政部设三人,均兼署长。次年,又减陆军部次长为二人。国民党政府时,中央政府各部干部长之外,分设政务、常务两次长。又南京临时政府始设的参谋本部亦以次长为副首长。北洋政府与国民党政府沿置,见“参谋次长”。